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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发布弗洛伊德最终尸检报告,过失杀人怎么判?
发布时间:2020-06-05      点击次数:613

据海外网6月4日消息,亨内平县医学检查员公布了遭警察“跪杀”的非裔黑人乔治·弗洛伊德的最终尸检结果,报告显示弗洛伊德的死亡原因是心肺骤停或心脏停止。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最新消息,负责弗洛伊德尸检的安德鲁·贝克(Andrew Baker)博士提供的报告显示,虽然弗洛伊德去世前遭前警官德里克·肖文膝盖强压脖子8分钟以上,但不能断定这是弗洛伊德死亡的直接原因。新的报告显示,弗洛伊德的头、脸、嘴、肩膀、胳膊和腿上有许多瘀青和伤口,但没有发现任何证据表明这些伤害会直接导致他的死亡。尸检报告还显示弗洛伊德患有心脏病和高血压,初步毒理学报告发现其体内芬太尼和甲基苯丙胺的含量适中。

弗洛伊德一家委托的独立尸检机构不同意该县的结论,称弗洛伊德死于“持续压力窒息”。据悉,该独立尸检机构没有提供毒理学报告。此外,县尸检报告还显示,弗洛伊德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结果呈阳性,但没有迹象表明这是造成他死亡的一个因素。据此前报道,以膝盖锁喉导致弗洛伊德死亡的警察主犯德雷克·肖万(Derek Chauvin)以三级谋杀和二级过失杀人罪名被起诉。当地时间周三下午,埃利森更新了对主犯肖万的起诉罪名,升级为二级谋杀和二级过失杀人。此外,涉及此案的另外三位警察也以二级谋杀和二级误杀协助教唆罪被起诉。目前,四名警察均已被拘留,但明尼苏达州总检察长表示,对涉案警察的定罪“将很困难”。6月3日,美国前总统奥巴马就弗洛伊德事件发表公开讲话。他表示,该事件是美国结构性的问题,是历史悠久的奴隶制、《吉姆·克劳法》(种族隔离法)、种族歧视和制度化种族主义的结果。他亦强调弗洛伊德的悲剧,是解决美国潜在问题的契机,并呼吁美国少数族裔青年们保持希望。

美国的种族歧视不根除,想必这事件只会反复发生。那么,来说说这个涉事主犯德雷克·肖万,他被以三级谋杀和二级过失杀人罪名起诉了。当然我国没有这么多级,过失杀人罪就过失杀人罪。那么,在我国过失杀人罪怎么判刑?


过失杀人罪特征有哪些?

  (1)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失而致人死亡的行为,该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即过失杀人必须有造成他人死亡结果发生,才构成本罪,所以,过失杀人无未遂。

  (2)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前者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后者是指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被害人死亡的结果。过失杀人罪的本质特征在于:行为人既没有伤害的故意,也没有杀人的故意,只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才造成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


在我国过失杀人罪怎么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过失杀人罪与故意杀人罪区别: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区别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应注重:

  1、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与间接故意杀人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是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但凭借一定的自认为能够避免他人死亡的结果发生的因素。间接故意杀人,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但对这种结果的发生采取听之任之、有意放任的态度,从而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两者的显著区别在于:

  第一,在认识因素上,对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主观估计不同。二者虽然都是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使他人死亡,但间接故意杀人中行为人对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并未发生错误的认识和估计,因而在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即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情况下,行为人的主观认识与客观结果之间并未发生错误,主观与客观是一致的;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中,行为人和主观上认为,由于他的出身能力、技术、经验利及些外部条件,实施行为时,他人死亡的结果可以避免。

  第二,在意志因素上有重要区别。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与间接故意杀人中的行为人虽然都不希望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深入考察,二者对他人死亡结果的态度是有明显差别的。间接故意杀人的行为虽然不希望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是对于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并不持有反对态度,而是听之任之。

  2、过失致人死亡罪同“误杀”的故意杀人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求的是行为人对其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存有过失心理态度。在司法实践中,不应将行为人在故意杀人中因打击错误误杀其“针对对象”(即行为人追求的杀害对象)以外之人的行为认定为过失的致人死亡罪。

  3、不作为致人死亡行为的定性不作为致人死亡不仅可以成立故意杀人罪,而且也可以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区分这两者的关键在于,行为人对其不作为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是否具有故意心态,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行为人先前意外地或过失地导致了他人死亡的危险,行为人能抢救而不抢救,放任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对行为人不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性,更不能认为是意外事件而认定行为人无罪,而应对其以间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4、过失致人死亡后,行为人为逃避罪责又将尸体误为活人加以“杀害”以灭口的行为,不应只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或故意杀人罪一罪,而应对行为人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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