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8826-266
6月22日下午,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七十一次会议暨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研究调度疫情防控工作。
会议强调,要加快推进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要抓住重点,凡是曾去过新发地批发市场或与其相关人员有过接触的必须全面检测,各类农贸市场、餐饮、食堂、外卖、快递、物流等人员必须全面检测,中高风险街乡、医务人员、防疫一线人员和交通、商超、银行等服务领域人员必须全面检测。
依据人群风险等级把握好检测时序,重点区域要优先安排,对即将解除集中医学观察的重点人群要安排二次检测,并关注其他重点部位和高危易感人群。加强统筹组织,维护好现场采样秩序,落实防暑降温措施。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核酸检测能力。统筹好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等资源,对新增检测机构人员加强培训指导,用足用好现有和新增检测能力。严格规范执行操作流程,加强监督检查,建好用好检测信息平台,进一步提高检测质量和效率。
那么,不配合疫情防控会怎么处罚?疫情期间不配合隔离会被判刑吗?
不配合疫情防控怎么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疫情期间不配合隔离会被判刑吗?
我国法律规定,针对病毒携带者不主动上报,隐瞒逃跑的行为,如当事人系故意散播病毒,则涉嫌投放危险物质,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如当事人只是从疫区返乡,并不知道自己是病毒感染者或构成疑似的,但不听劝阻、不遵守相关隔离规定,导致他人感染,可以考虑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定罪处罚。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危害公共安全罪”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一条:重庆8名落水小学生均无生命体征 学生野泳溺亡学校有责任?
下一条:纪委人员办案遇害 有精神病故意杀人怎么判? |
返回列表 |
友情链接 :
版权所有 : 胜升法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制作:网商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