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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下午,江西省萍乡市接到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转来的湖南省应对新冠肺炎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的工作提示,萍乡部分消费者通过“兴盛优选”团购平台购买了厄瓜多尔冻南美白虾产品,同批次相关产品集装箱内壁和外包装经检测,新冠病毒核酸呈阳性。
接到提示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迅速行动,已第一时间对配送点、门店、消费者及相关接触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对物品进行封存,对接触人员进行居家隔离,并严格开展环境、物品和接触人员的核酸检测。各项防控工作正按照要求规范有序开展。
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怎么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对于IT产品来说,经营者即是经销商、代理商、厂家。消费者在遇到问题时,首先应该找商家协商解决。针对不同的产品,这个“商家”的概念也不尽相同。DIY产品应该只需找柜台代理商即可,而数码和笔记本产品一般则需要到其在当地专门设立的的客服、售后部门解决。
当然,作为IT产品来讲,一般交易活动都是在商场里面进行。因此,商家的活动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了物业管理方的约束。因此,在与柜台经销商协商不成一致时,消费者也可通过其所在的商场管理方寻求解决问题。如赛格电脑城推出的“双重质保、先期赔付”政策,便是一项很好的举措。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当消费者与商家不能通过协商一致解决问题时,则应该找当地的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不过,消费者协会只能作为调解方,其并不具有实际的行政和执法权利。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当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仍然?有结果时,消费者可到相关行政部分去申诉。这里的行政部门,主要指的是工商局。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通过行政机构的干预,消费者仍会取得满意的处理结果时,可向西安本地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进行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通过以上一系列的方式仍解决问题时,消费者便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处理,这也是处理问题的最终方式。
生产不符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该怎么处罚?
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按下列规定给予罚款:
(1)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3)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第五十三条食品召回制度,第六十二条进口食品及添加剂。第六十三条进口尚无国家标准的食品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2000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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